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料文库
中建教育 / 2016-10-26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于2014年11月24日取消行政审批。
目录
定义
注册建筑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一个建筑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1994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184号令),1996年建设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52号令)。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其作为管委会管理典范取消行政审批,进一步简政放权并与国际接轨,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接管。
考前须知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8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八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科目设置
建筑设计,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其中,《场地设计(作图)》、《建筑技术设计(作图)》和《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为主观题,在图纸上作答;其余6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条件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业 |
学位或学历(毕业) |
工作经验需求 |
建筑学 |
建筑学博士 |
0年(同年即可报考) |
建筑学硕士 |
2年 |
建筑学学士 |
3年 |
本科五年制工学学士 |
5年 |
本科四年制工学学士 |
7年 |
三年制毕业 专科 |
9年 |
二年制毕业 专科 |
10年 |
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 |
工学博士 |
2年 |
工学硕士 |
6年 |
本科四年制工学学士 |
7年 |
三年制 专科 |
10年 |
二年制 专科 |
11年 |
其它工科 |
工学硕士 |
7年 |
本科五年制学士 |
8年 |
本科四年制学士 |
9年 |
1、不具备上述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定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2005年
考试题型
考试试题分为作图题与非作图题两种类型。场地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技术设计为作图题。作图题须在指定的作图纸上作答,非作图题须在专门用机器评卷的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
考试时间
2013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为5月11、12、13、14日。共四天。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建筑设计 |
11日8:00-11:30 |
经济、施工与设计管理 |
11日13:30-15:30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11日16:00-18:00 |
场地设计(作图) |
12日8:00-11:30 |
建筑结构 |
12日13:30-17:30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13日8:00-10:30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
13日12:30-18:30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14日8:00-10:30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 |
14日12: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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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
一、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1.1 场地选择
能根据项目建议书,了解规划及市政部门的要求。收集和分析必须的设计基础资料,从技术、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对场地开发作出比较和评价。
1.2建筑策划
能根据项目建议书及设计基础资料,提出项目构成及总体构想,包括:项目构成、空间关系、使用方式、环境保护、结构选型、设备系统、建筑规模、经济分析、工程投资、建设周期等,为进一步发展设计提供依据。
1.3 场地设计
理解场地的地形、地貌、气象、地质、交通情况、周围建筑及空间特征,解决好建筑物布置、道路交通、停车、广场、竖向设计、管线及绿化布置,并符合法规规范。
二、建筑设计(知识题)
2.1 系统掌握建筑设计的各项基础理论、公共和居住建筑设计原理;掌握建筑类别等级的划分及各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掌握技术经济综合评价标准;理解建筑与室内外环境、建筑与技术、建筑与人的行为方式的关系。
2.2 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与发展趋势;了解中外各个历史时期的古代建筑与园林的主要特征和技术成就;了解现代建筑的发展过程、理论、主要代表人物及其作品;了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2.3 了解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居住区规划、环境景观及可持续性发展建筑设计的基础理论和设计知识。
2.4 掌握各类建筑设计的标准、规范和法规。
三、建筑结构
3.1 对结构力学有基本了解,对常见荷载、常见建筑结构形式的受力特点有清晰概念,能定性识别杆系结构在不同荷载下的内力图、变形形式及简单计算。
3.2 了解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等结构的力学性能、使用范围、主要构造及结构概念设计。
3.3 了解多层、高层及大跨度建筑结构选型的基本知识、结构概念设计;了解抗震设计的基本知识,以及各类结构形式在不同抗震烈度下的使用范围;了解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的类型及选择的基本原则;了解一般建筑物、构筑物的构件设计与计算。四、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4.1 了解建筑热工的基本原理和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原则;掌握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防潮的设计,以及日照、遮阳、自然通风方面的设计。
4.2 了解建筑采光和照明的基本原理,掌握采光设计标准与计算;了解室内外环境照明对光和色的控制;了解采光和照明节能的一般原则和措施。
4.3 了解建筑声学的基本原理;了解城市环境噪声与建筑室内噪声允许标准;了解建筑隔声设计与吸声材料和构造的选用原则;了解建筑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的一般原则;了解室内音质评价的主要指标及音质设计的基本原则。
4.4 了解冷水储存、加压及分配,热水加热方式及供应系统;了解建筑给排水系统水污染的防治及抗震措施;了解消防给水与自动灭火系统、污水系统及透气系统、雨水系统和建筑节水的基本知识以及设计的主要规定和要求。
4.5 了解采暖的热源、热媒及系统,空调冷热源及水系统;了解机房(锅炉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及主要设备的空间要求;了解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及其控制;了解建筑设计与暖通、空调系统运行节能的关系及高层建筑防火排烟;了解燃气种类及安全措施。
4.6 了解电力供配电方式,室内外电气配线,电气系统的安全防护,供配电设备,电气照明设计及节能,以及建筑防雷的基本知识;了解通信、广播、扩声、呼叫、有线电视、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建筑设备自控、计算机网络与综合布线方面的基本知识。
五、建筑材料与构造
5.1 了解建筑材料的基本分类;了解常用材料(含新型建材)的物理化学性能、材料规格、使用范围及其检验、检测方法;了解绿色建材的性能及评价标准。
5.2 掌握一般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能正确选用材料,合理解决其构造与连接;了解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的构造节点及其对工艺技术精度的要求。
六、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6.1 了解基本建设费用的组成;了解工程项目概、预算内容及编制方法;了解一般建筑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和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单价;了解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能估算一般建筑工程的单方造价;了解一般建设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及经济评价方法;熟悉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6.2 了解砌体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知识。
6.3 了解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基本精神;熟悉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及注册建筑师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规定;了解设计业务招标投标、承包发包及签订设计合同等市场行为方面的规定;熟悉设计文件编制的原则、依据、程序、质量和深度要求;熟悉修改设计文件等方面的规定;熟悉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管理方面的规定;了解城市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程序和建设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了解对工程建设中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七、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检验应试者的建筑方案设计构思能力和实践能力,对试题能作出符合要求的答案,包括:总平面布置、平面功能组合、合理的空间构成等,并符合法规规范。八、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检验应试者在建筑技术方面的实践能力,对试题能作出符合要求的答案,包括:建筑剖面、结构选型与布置、机电设备及管道系统、建筑配件与构造等,并符合法规规范。
九、场地设计(作图题)
检验应试者场地设计的综合设计与实践能力,包括:场地分析、竖向设计、管道综合、停车场、道路、广场、绿化布置等,并符合法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