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 基本标准条件
中建教育 /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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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
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34 号)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
基本标准条件
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
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和基本方略;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为人民做学问,坚
持实事求是、追求真理;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良好
的品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具
备相应岗位的胜任能力,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任务,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实习员
(一)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初步掌握科研工作基本方法,
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高、中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开
展科研工作,每年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至少完成 1 篇研究论文
或报告。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 1 年。
二、助理研究员(一)基本条件
1.对某一学科或特定领域具有较为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
学科前沿发展动态,掌握科研工作的方法,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
作的能力;能够指导初级职称人员开展工作。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 2 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 5 年。
(二)取得初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参与完成的基础研究领域研究项目获
得省部社会科学基金或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或独立撰写研究报
告和发表研究论文,获得同行的认可;或参与编写著作、教材,
得到广泛应用,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参与选定研究项目和制
定研究方案,完成的研究项目在创新思想理论、传承文明、推动
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2.从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工作:参与完成的社会科学
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社会科学基金或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或参与
的研究课题为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提供理论依据,获得一定
的社会效益;或参与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取得的研究成果
转化为地区行业规划、重要政策规章,经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布实
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参与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
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转化为实施方案。
- 2 -(三)取得初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学术价
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或完成在
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论文、著作、理论文章、研究报告等,2
项及以上。
三、副研究员
(一)基本条件
1.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丰富的学术积
累,作为学术骨干,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根据国
家需要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具有较高学术意义或
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本学科领域研究工作的能
力。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 2 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 7 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
专业研究工作满 5 年;
(4)已取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
满 3 年。
(二)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根据国家需要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
展趋势,设计具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
- 3 -导和主持本学科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或主持完成的基础研究领域研究项目获得北京市社科基金重点
及以上项目并通过评审结项,或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奖(含北京市优秀调查研究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2.从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工作: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
展大局,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形成具有较高质量的对策
研究成果;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的课题成果转化为中央、国
家、北京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的条文规定,取得较大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或主持完成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
性批示,并转化为实施方案。
(三)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
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重要媒体报刊等发表有
较高学术价值的理论文章,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专业领域内
具有较大影响的著作、理论文章、研究报告等,3 项及以上。
(四)具备下列两项条件,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
1.作为第一作者在顶级或权威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版)发
表论文;
2.作为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或《光明日报》或《经济日
报》发表研究阐释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等的理论文章;
3.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执笔人)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
- 4 -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4.主持(作为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项目并通过评审结项;
5.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含北京市优秀调查
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并为该成果第一完成人;
6.主持(并作为第一执笔人)完成的首都高端智库重大课题
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四、研究员
(一)基本条件
1.科研能力强,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深厚的学术造诣,作
为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根据国家需
要和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本学科领域的研究
方向,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或开创性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研
究工作的能力。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
本专业研究工作满 5 年;
(2)已取得非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
满 3 年。
(二)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在本学科某一领域作出开创性研究或
在重要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独立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和高质
- 5 -量的学术论文,在促进本学科发展,在推动理论创新、文明传承、
学科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2.从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工作: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
展大局,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形成高质量的对策研究成
果;或作为负责人主持完成重要项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
(三)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
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重要媒体报刊等发表有
较高学术价值的理论文章,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领域内
具有重大影响的著作、理论文章、研究报告等,3 项及以上。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
申报高端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员直通车评审:
1.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或市(省、部)级科研一
等奖(含)以上奖项;
2.担任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市(省、部)级重点科研
项目(课题)负责人;
3.在本领域独立出版 3 部以上重要学术专著,并在重要学术
刊物上,独立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 10 篇以上;
4.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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